我是1989年信主的。在93年夏天,我常由城里坐公共汽车下班回家,顺便中途下车到大学做一些事。按规定一张车票在90分钟内有效,但我假装不知道,过了时间仍用那张旧车票上车。若司机未看出来,我就省了一张票,这样有二、三次。每次贪了便宜回家,心中都非常痛苦,责怪自己做了四年基督徒,怎么还会投机取巧?我的人格怎么还不值1.25元?我很恨自己。
到了94年,有一天我由公司去大学复印一些资料,印好后马上返回。明文规定一张车票只能用于一个方向,但我在车站上又挣扎了:用旧的还是用新的?最后求圣灵给我力量才胜过试探,重新再买一张票回公司。
96年初又有一天早晨去公司上班,因为看书不小心坐过了一站,在等反方向车时又出来了一个念头,看看有没有站台服务,问能不能用过站的车票回去。幸亏圣灵给了我一句话:“你要保守你心,胜过保守一切。”(《箴言》4:23)我才又买一张票倒回去上班。又过了两个月,一次下班刚出门看见公共汽车已停在站上,来不及剪票就上了车(城里有一段路是免费的)。我想下一站下车剪了票,马上再上车也来得及。但有一位洋人先生看见我手里抓着票很紧张的样子,就对我说,他下一站就下车,他的车票可以给我继续用,我未加思索就回答说:“不,谢谢,我应该诚实。”车到站,他看见我匆匆下去剪票,就对我说:“我很尊敬你”。
真感谢神,信主7年,生命总算有了一点点长进。我也感谢上帝,在那位先生面前我做了一件小小的荣耀上帝的事。
我的这个见证历时3年,就围绕一张1.25元车票。让我们看到一个基督徒不在乎信主多久,在教会有多少事奉,我们仍然是罪人。我们若不追求,若不在基督里生命更新,最多只是一只绑在树上的果子,不是真正有生命的果子。我们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私心、贪心,如果我们不能在耶稣基督里胜过这些,我们如何可以用我们的新生命去见证我们所信的是又真又活的上帝?若我们靠上帝都胜不过自己的贪心,又如何去帮助我们的同胞从“贪”的魔鬼权势之下解脱出来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