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失”的真谛

   2024-08-18 110
核心提示:基督徒要谨慎,在蒙受不公平使然的“失”时,要持守神的法度,讨神的喜悦,这意味着——他们进入神国的“实际”。在天国,神的公平律畅通无阻!神喜悦了,必定“敞开天上的窗户,倾福与你们,甚至无处可容。”

世上没有(真正的)公平。如是,因不公平“得”,“失”的事比比皆是。

“失”总是被人定位为“负面”的事。

不过,基督徒很可以从更高的层面看不公平使然的“失”。

“得”的人因不公平而“得”,是神藉着撒但让他们“得”的。(比如去抢,去偷)

“失”的人因不公平而“失”,是神藉着撒但让他们“失”的。(比如被抢,被偷)

在世上,“公平”寸步难行。因为,“神律”在世界是“受限 ”的。比如,在世上,世人说:“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”(这话有圣经依据),但,他们却常常看到相反的结果:“好人不长命,坏人活千年”。

出现这样的结果,不是因为“神律”有问题,而是因为世界的“容量”不足以让神律“尽显”。

于是,“得”的人,心中“暗喜”,“失”的人,自认“倒霉”。

神律在天上毫无拦阻。

基督徒在世上,遭遇不公平使然的“失”。但,他们“心系”天国,享受神的公平律,因为基督徒是天国的国民。这事从主祷文——“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,如同行在天上。”(太6:10)——亦可见端倪。

举例说,假如我在世上被人骗了,或许:

神会从骗子的口袋里“挪出”属于我,甚至还加上本属于他的东西“还”给我。当然啰,“东西”不一定会以当初我被骗时的“东西”呈现,但,总之是使我“得”的东西。圣经说:“罪人为义人积存资财。”(箴13:22)

此外,因为我顺服神,不自己伸冤(罗12:19),神还加添给我。圣经说:“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。”(来11:6)

基督徒如果能“看见”——神是公平,信实的,而且,“他说有,就有;”(诗33:9),那么,假如他们因为在世上蒙受“不公平”使然的损失,他们应该知道,这是神给他们一种“得”的机会。

基督徒要谨慎,在蒙受不公平使然的“失”时,要持守神的法度,讨神的喜悦,这意味着——他们进入神国的“实际”。在天国,神的公平律畅通无阻!神喜悦了,必定“敞开天上的窗户,倾福与你们,甚至无处可容。”(玛3:10)

对基督徒而言,“失”的真谛是“得”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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