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万事都互相效力,叫爱 神的人得益处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”(罗8:28)
这话表明,对属神的人来说——万事都为他们得益处效力。
这是神对我们的承诺。
神赐予我们这个承诺,是有代价的。代价就是——基督为我们死了。
因为基督为我们死了,所以我们就有基督的生命。
而神的承诺——“万事都互相效力,叫爱 神的人得益处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”——只能在“新生命”(也就是基督的生命)里运行。
不少人误解了神的这项承诺,对如此重大的恩典,并不很看重。他们把神的这项承诺等同于世人的“信条”,比如,“吃一堑,长一智”,“失败是成功之母”,“坏事可以变成好事”,等等。我刚信主那一阵子,就是这样。
大错特错!
若不是因为基督徒有基督的生命,神的这项承诺,根本无法运行。
基督的生命是运行神承诺的“环境”,这个“环境”包含诸多因素:
神的权柄——宇宙间所有的事(好事和坏事)都在神掌控之中,并为神的心意效力。(诗115:3)
神的能力——神的能力使他可以按照他的心意,改变“既定”的事实。(但2:21)
神的智慧——神的智慧使他按照他的心意,“调配”所有的事,使结果于基督徒“最好”。(罗11:33)
神的心意——凡事为基督做最好的打算——是神的心意。(罗8:32)
十字架——基督徒按“灵见”(而不是“眼见”),并藉着“背十字架”的方式,接受神为实现承诺实施的工作,并接受结果。(太10:38)
基督徒有永生——神为基督徒打造的“益处”不受“今生”短促时间的限制。(约3:15)
容我举个例子:
杨弟兄与郑姐妹是夫妻俩。相比之下,杨弟兄比郑姐妹更追求主。杨弟兄家里的“财政大权”由郑姐妹操控(杨弟兄的工资存折在郑姐妹手里。)杨弟兄与郑姐妹喜好,志趣并不相同,如果他们不是基督徒的话,他们早就离婚了。杨弟兄与郑姐妹在生活的事上,和教会的事上,时有分岐。有时,他们忍让,有时,他们吵架。
有一次,杨弟兄因为郑姐妹在厨房煮饭时,厨房的门没有关,噪音很大,油烟也漂到厅里来,这时,杨弟兄正在厅里的电脑桌前做事,见到这情景,杨弟兄火了,便恶声恶语地叫郑姐妹关门,郑姐妹见杨弟兄态度粗暴,不仅不关门,还与杨弟兄“顶”了起来。他们越吵越大,杨弟兄冒出一句话来:“你把我的工资存折还给我,我不愿意让你管我的钱。”他没等郑姐妹回答,便从放存折的抽屉里把他的存折拿走。
从此,杨弟兄与郑姐妹“A-A”制了。由于杨弟兄可以自己处置他的收入,他就能按照他的心意实施奉献。杨弟兄很追求主,他的奉献原则是“奉献自己”(罗12:1),钱财的奉献是在这个原则上实行的。只要神的工作需要,他是不论十一的,当然不会少于十一。而郑姐妹就差了,她连十一奉献都不能保证。
随着时间的推移,杨弟兄与郑姐妹的关系开始发生变化。杨弟兄对待钱财的态度,大大地影响了郑姐妹,郑姐妹的生命迅速地长进,他们的关系也一天比一天好。
在这个例子里,杨弟兄脾气不好,郑姐妹缺乏耐心,这都不是“好事”。但,神把这二种坏事“揉”进一个特殊的环境——“在基督里”,好事出现了,他们收到了益处。
至于杨弟兄的“脾气”,郑姐妹的“急躁”,神会继续动工,使他们改变。
感谢神,神赐予我们以“基督为我们死”为代价的恩典——“万事都互相效力,叫爱 神的人得益处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