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小女佣”

   2024-08-20 70
核心提示:容我讲述二个故事:挨打的小女佣很久以前,我看过一部片名叫《聂耳》的电影。电影说的是音乐家聂耳的生平。不过,影片中有一幕仅

容我讲述二个故事:

挨打的“小女佣”

很久以前,我看过一部片名叫《聂耳》的电影。电影说的是音乐家聂耳的生平。不过,影片中有一幕仅仅为了烘托主人公聂耳的形像,涉及到一位“无名”女孩子命运的戏,一直成为我挥之不去的梦魇。

聂耳正在他租住的小阁楼里拉小提琴,突然听到一个女孩子的哭声,声音是从附近房间里传出的。他放下提琴,向那里赶去。镜头转向一个房间,只见一个凶恶的中年女人拿着鸡毛掸打一个十二,三岁的女孩子,女孩子是她家的小女佣。鸡毛掸的竹柄细长,柔韧,一柄抽下去,打在人的身上,立即红肿,疼痛难忍。女主人就这样,啪,啪,啪,一柄又一柄,打在女佣的身上,女佣一边哭,一边用手肘抵挡。但,挡住这边,漏了那边,那种可怜,无助的样子,我看得心都快跳出来了,叫道:“还不住手!”幸好,这时聂耳出现了,他抢过女主人的鸡毛掸,用身子挡住女佣,对女主人厉声道:“不准打人!”

虽说这是电影里的事,但完全合乎现实生活的逻辑。

当时,我下意识地想,这小女佣要是我妹妹,怎么办!长大了,我想,这小女佣要是我女儿,怎么办!

虽然,她既不是我妹妹,也不是我女儿,但她有兄弟姐妹啊,她有父母啊,他们要是看到这一幕,怎么办!

小女佣挨打的事,我一直难以释怀。

信主后,我多次思想这个无名女孩子的可怜景象。不过,渐渐地,我把这件事与我后来从电视上看到的一件事联系起来。

两度被卖的“女厅官”

在南方某省的一个小镇,一个出生不久的女婴,父母因为家里穷,便她卖给了一户家境比他们稍好一些的一户人家。在养父母家里,婴孩艰难地长大,四岁时就要做家务,有时还要帮助家里做农活。六岁那年,因为养父得了肺病,养不起她了,又把这个苦命的小女孩卖给了另一户人家,这户人家家境也很差。在这一户养父母家里,女孩子照样要做家务,干农活。

不过,七、八岁的小女孩子显出她的聪慧,常常以羡慕的眼光看她哥哥背着书包上学。十岁那年,养父母手头稍微宽裕点了,便把她送去念书,父母亲只想她不要成为文盲,读一,二年书就算了。没想到小女孩子书读得很好,两年后,老师到她家说服她养父母,说要是女孩子辍学了很可惜,养父母亲就又让她读了。

小学毕业后,小女孩子被保送到初中。养父母不让她继续读书了。她死磨烂磨,而且提出——以前在家里做的事情,现在她利用业余时间,尽力补上。小女孩子又闯过一关,去城关读初中。初中毕业后,考上中专。在穷乡僻壤,出个中专生,也是一件很轰动的事。于是,养父母咬咬牙,让她去读中专了。中专毕业后,女孩子被分配到县城医院当护士。小女孩已经不再“小”了,她已经是个大姑娘了。后来,这姑娘转行行政工作,而且一路升迁,五十岁时,当上了省妇联主任,正厅级。电视里显示她去乡下视察,所到之处,她体察民情时特别有感情,还掏钱捐款。

以上两个故事都是在我信主前获悉的。

信主后,“小女佣”和“女厅官”的故事时而“同步”进入我的思维空间。

两度被卖的苦命女孩子当了“厅官”,这事促使我反思电影《聂耳》中那个挨打的小女佣。

女厅官“时来运转”的经历提醒我想到圣经里的一句话:

“遇亨通的日子,你当喜乐;遭患难的日子,你当思想。因为 神使这两样并列,为的是叫人查不出身后有什么事。”(传7:14)

“小女佣”很凄惨,但,谁知道,今后命运会不会“翻盘”,像“女厅官”那样呢。

打“小女佣”的女主人很嚣张,但,谁知道,今后命运会不会“翻盘”,比如受二奶,或三奶的气,结果比被她打骂的“小女佣”更凄惨。

所有的“可能”都在神的手里。圣经说:

“万军之耶和华起誓说‘我怎样思想,必照样成就;我怎样定意,必照样成立,’”(赛14:24)

“凡自高的,必降为卑;自卑的,必升为高。”(太23:12)

小女佣挨打时,神一定看到了。这对我来说,很安慰。因为,神是宇宙的神,是“每一个人”的神。

世上任何事情,不管事情多大,多小,没有神的允许,都不会发生。小女佣挨打,一定有其“属天的理由”(不是属世的理由)。

“小女佣挨打”,其实是世人“命运”展示出来的“一面”。

自从亚当,夏娃堕落后,世上所有的人都逃不出苦难,因为“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。”(创3:17)

这是神的公义使然。但,神为拯救世人,让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担当世人的罪,如圣经所言:“神爱世人,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”(约3:16)

按照神的拣选原则看——“你们蒙召的,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,有能力的不多,有尊贵的也不多。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,……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,……神也拣选了世上卑贱的,被人厌恶的,以及那无有的,”(林前1:26-28)“小女佣”(这样的人)更多有几分被神拣选的理由。

这并不意味着——信了主后,假如我看到小女佣挨打就会无动于衷。不,我仍然会撕心裂肺。

不同的是,信主后,我对这事的定位发生了变化。

重新思想“小女佣”的命运,我对“小女佣”的定位从——“她仅仅是女奴”——转变为——“她是神按照神的形像造的人”,“她是个罪人”,“耶稣为她死”,“神在等候她归家”。

假如小女佣是我的妹妹,或者是我的女儿,那么,信主前,我会“尽力”(包括以我生命为代价)“拯救”她。信主后,除了信主前的那种“尽力”,我更会在神面前,迫切祷告,求神拯救她的灵魂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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