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我在网络上看到一篇博文,说的是耶和华神如何可怕的事。
博主罗列了耶和华神的“罪行”,为要证明他以博文标题所表明的“立场”: 杀人魔王耶和华。他这样说(选摘):
圣经中的上帝,喜怒无常,动不动就成批成批地杀人过瘾。
上帝因为后悔造了人,便发大洪水把除挪亚一家之外的人全部淹死,连其他生物也跟着遭殃。(创6:5)
上帝故意让埃及法老的心刚硬,不允许希伯来人离开埃及;然后他以此为借口显示他的威力:给埃及带来十场灾难,包括杀死所有埃及人的长子,哀鸿遍野 。(出7:3,10:1)
因为百姓放肆,上帝通过摩西命令大家杀自己的弟兄与同伴并邻居,一天之内约有三千人被杀。上帝赐福给这些杀了自己的儿子和弟兄的人。(出32:27)
仅仅因为有一个以色列人带了一个米甸女人到弟兄那里去,上帝就在以色列 人中大发瘟疫,死掉了二万四千人。(民25:6)
作者对有人会去信这样一个“杀人魔王”这事百思不得其解,他说:“而每当我看到纯洁善良的小姑娘对血淋淋的《圣经》看得津津有味,我总是觉得不可思议。人,确实是 一种难以理解的动物。”
如果作者觉得不可思议的话,那,他对下面的事,会不会更加不可思议呢?
经典物理学奠基人牛顿信圣经里的神,哥白尼信圣经里的神,伽利略信圣经里的神,爱因斯坦信圣经里的神,爱迪生信圣经里的神,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诺贝尔奖得主信圣经里的神,文学泰斗列夫托尔斯泰信圣经里的神……
他们是疯了?还是傻了?
如果不疯也不傻,那么,其中一定有“文章”!什么“文章”呢?
我总结如下:
一,圣经是“天书”。凭知识,凭理性读不出书的本意。就像电脑软件,如果解码软件不对,“解”出的结果就是一堆“乱码”。
二,基督教是福音,不是宗教。宗教是文化,是“人造”的。福音不是文化,是“神造”的。
三,圣经的作者是神。虽然圣经(书)的作者有名有姓,但所有的作者乃“受感而书”,他们受神之感。所以,圣经是“神的话”。“神的话”用“人的知识”解,不“乱码”才怪!
四,想要明白圣经,必须信主。信主在先,明白圣经在后。因为,信主的人有圣灵“内住”,而解释圣经,必须依靠圣灵。
五,信主的人,“跨进”圣经的门槛后,圣经里的话语比较之前,已今非昔比。信主以前,圣经的话语是死的,信主以后,圣经的话语是活的。信主的人从整本圣经里看到了基督。
世人对圣经“无知”。但,自以为“知”,谬解圣经,恕我直言——这,就比“无知”更无知了。
世人何以会“谬解”圣经,保罗给出了答案:
“我们所领受的,并不是世上的灵,乃是从 神来的灵,叫我们能知道 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。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,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,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,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。然而,属血气的人不领会 神圣灵的事,反倒以为愚拙,并且不能知道,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。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,却没有一人能看透了他。”(林前2:12-15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