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是法学家、文学家,中国司法制度独立的倡导者,孙中山晚年时期的重要助手之一,且一度成为民国政要,一位思想激进的革命家;他也是进士出身的基督徒,民国时期基督教救国论的代表人物;著有《民法总论》、《刑法丛编》、《徐季龙先生遗诗》等著作。他就是徐谦。
徐谦,清同治十年(1871)生于江西南昌,祖籍安徽歙(shè)县,4岁丧父,少时师从桐城派吴挚甫学习经史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,在南京应乡试,中举人。翌年进京参加会试,中进士,入翰林,在译学馆攻读法律政治科。光绪三十年(1904),清廷委派其到法国巴黎大学学习法政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,结束巴黎学习后回国,授翰林院编修,任法部参事,主持制定全国的新式法律,参与拟订《司法制度改革条例》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,调任京师审判厅长,后升任京师高等检察长。宣统二年(1910),赴美国华盛顿,参加第八届世界改良监狱大会,并到莫斯科、柏林等地考察西方各国司法制度。
此后不久,辛亥革命爆发,徐谦回国。1912年4月,袁世凯任临时大总统,委唐绍仪组织内阁,徐谦担任司法部次长。徐谦就任后立即草拟法院编制法,力主实行“三审四级制”,在各县设立审判厅和检察厅,以推行司法独立。
1910年3月20日,宋教仁案发,徐谦撰《布告国民》一文,号召国民奋起组织武装反袁。同年秋季,南方各省讨袁失败,徐谦避居上海,作律师。
其间,某些基督徒朋友劝其入基督教,徐谦云:“若袁世凯死,我必入教。”1916年6月,称帝不久的袁暴病而亡,以黎元洪为总统的北京政府邀请徐谦担任司法部次长。为履行“袁覆败为奉教”之诺言,赴京前,徐谦在上海基督教圣公会受洗入教,取教名“乔治”。
1919年,他在巴黎和会上坚决反对和会对山东问题的处理结果。回国后,他因不满岑春煊把持广东军政府,未回广州而去天津,出任由天主教创办的《益世报》总编辑。1923年担任岭南大学教授,主讲中国文学。1924年返回上海,与夫人一起创办政法大学。1925年,孙中山在北京逝世后,他被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。1926年担任广州国民政府司法部长。1927年初国民政府进驻武汉,徐谦为联席会议主席。同年蒋介石发动“四一二反革命政变”,宁、汉政府分裂,徐谦在这场国民党高层斗争中被排挤,远走香港,从此退出政治和社会舞台。1940年在香港去世。
徐谦入教后,从事基督教活动主要集中在三方面。
一是力争宗教信仰自由。1916年9月,康有为上书黎元洪总统,发起第二轮国教请愿运动,要求“以孔子为大教,编入宪法,复祀孔子之拜跪明令,保守府县学宫及祭田,皆置奉祀官”。为保障宗教信仰自由,1917年,徐谦在北京组织由耶、释、回、道等诸教参与的“信教自由总会”,被荐为会长。之后,由其提出的宗教信仰自由法案经国会讨论,最终通过。
二是倡导基督教救国论。徐谦自称,入教乃为救国,他为此写了多本基督教救国小册子。1918年,他发起组织“基督教救国会”,并被选为执行委员。1920年他在上海成立“基督教救国会”,并深信福音书中基督所救的是“人”、“国”和“世”。1925年3月12日,孙中山在北京病逝,徐谦在孙中山的安息礼拜上证道,在证道时他提到了他所追求的基督教救国主义的含义,认为欧美传来的基督教,专讲个人得救,“不知讲民族的自由平等。殊不知耶稣是牺牲个人自由平等的幸福,来为全世界被压迫的民族求自由平等”。并批评当时部分教会和信徒因不懂革命而跟不上时代的发展。在非基运动中,徐谦也从基督教救国论角度为基督教辩护,认为耶稣事实上是革命家而不纯粹是宗教家。
三是在教内及教俗两界间做沟通和复和工作。1924年,孙中山指派徐谦作为驻冯玉祥部的代表,一个重要原因是徐谦和冯玉祥都信基督教,双方容易沟通,徐谦也参与了由冯玉祥发起的“政界基督教祈祷会”。在非基运动中,孙中山与汪精卫在对待基督教上立场迥异,孙中山不反对基督教,他要徐谦将其“私人意见”转告给力倡反教的汪精卫等人。
综其一生,徐谦的国家情怀比宗教情怀浓厚,即使入教也是为了救国。
《天风》2015年10期52页拂尘处。作者:南京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包兆会。2016年8月5日05:54扫描,2016年8月19日13:52审核校对。
《天风》2015年10期汇总http://www.jdjcm.com/wenzhai/1731.html
《天风》2015年1--12期汇总http://www.jdjcm.com/wenzhai/1856.html
《天风》2014年1--12期汇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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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文化名人信仰系列之二十二:徐谦
「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,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。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,更当如此。(提前5:17)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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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兆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