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会的陈弟兄,靠卖菜维持一家的生计。在卖菜的时候,有时有短斤少两的事,这一点,他心里很清楚,也巴望着改掉这不荣耀主的恶习。
陈弟兄在一个家庭教会参加聚会。带领教会的郑弟兄有一次“不点名”地说陈弟兄是“次等”基督徒(郑弟兄有违圣经教导)。陈弟兄听了这话后又难受,又害怕。晚上,他把“次等基督徒”这话拿出来“玩味”,“害怕”不断升级,突然心里面跳出一句使他身心发软的话:“你还没得救,你要下地狱的!”
他走到楼房的最高层八层,站在栏杆前,准备纵身跳下。所幸的是,陈弟兄的妻子及时发现,尽管这时已是深夜时分,她急忙把这事告知教会一些老弟兄,老姐妹,要他们求告神帮助,拯救。最终,陈弟兄安全“行过死荫的幽谷”
神儿女犯罪,神会“定罪”,并引领他们到施恩宝座面前,求神怜悯,求神赦免。
务要警醒,魔鬼会跳出来,“寻找可吞吃的人。”(彼前5:8)
陈弟兄犯罪,这事不假。这事神会“定罪”,以造就陈弟兄为目的。魔鬼会“控告”,以加害陈弟兄为目的。
从陈弟兄起先的表现来看,魔鬼得手了。但,魔鬼终究是神的工具。藉着这场属灵的争战,陈弟兄生命长进了。
作为神的儿女,我们要学会分辨——神的“定罪”与魔鬼的“控告”,以便逃脱魔鬼的“控告”,在基督里长进。
罗格斯弟兄说的好:
“当神定你的罪时,他不会让你感觉浑身难受,他会把把他的手放在你的痛处,摁住,说:‘你撒谎了。’‘你贪心了。’‘你自私了。’‘你偷窃了。’‘你没有顺服我。’或者‘你忽略了与我单独相处。’”
“定罪”还是“控告”?答案是:
神定我们罪时,我们仍不失平安。魔鬼控告我们时,我们焦灼难当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