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”基督徒与“做”基督徒,指的是,基督徒的样式是怎么来的。
前者藉着“基督的生命”来,后者藉着“自己的行为”来。
“做基督徒”的基督徒,在认知上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——把“福音”看似“宗教”。
就“行善”看,所有的宗教都建立在“做”上。问题是他们在做他们做不到的事!
因为,人有“罪性”。犯罪是因“罪性”使然。
想从根本上做到不犯罪,唯有除去“罪性”。
宗教为什么不除去人的“罪性”呢?
宗教想除去人的“罪性”,就像有人想揪着自己的头发,把他自己从地上提起来一样,做不到的。
除去“罪性”,必须凭藉“外力”。
这个“外力”使基督徒成为“义人”。这个“外力”来自耶稣,用圣经的话说,就是:“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,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,”(西1:13)
这意味着,我们“旧人”的生命已经死去,取而代之的是基督的新生命。
值得一提的是,基督徒并非不会犯罪,但,这个“还在犯罪”的现象,是旧生命残余在作崇。使他们成为“义人”的新生命永远是圣洁的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犯罪的“地盘”在不断缩小,圣洁的“地盘”在不断扩大。
“做”基督徒的基督徒秉承旧人的良心行善,“是”基督徒的基督徒秉承基督的生命“结生命的果子”。
“凭(旧人的)良心行善”与“结生命的果子”不可同日而语。前者的“动力”是人,后者的“动力”是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