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躲藏,不回避

   2024-08-06 190
核心提示:惟愿,我们在教会以外的公众场合实施祷告,读圣经,唱诗歌等属灵活动时,不躲藏,不回避,勇敢地见证基督。

有一天,我跟几个弟兄姐妹到饭店吃饭。吃饭前,我建议大家作个祷告。有一个弟兄看起来有点为难。后来,他说出了他的想法,他怕别人因为好奇而对他们特别注意,甚至笑他们“迷信”,轻看他们。

委实,不少不信主的人对基督徒在教会以外场合实施诸如祷告,读经,或传福音的活动持好奇,费解,嘲笑的态度。

对此,基督徒要如何回应世人的这般态度呢?

我以为,只要有圣灵感动,基督徒在实施这类属灵活动时,不要因此“躲藏”,或“回避”。

首先

“躲藏”,或“回避”,是害怕“承认”耶稣。害怕承认耶稣的后果是严重的。

耶稣说:“凡在人面前认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;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。”(太10:32)

我们是蒙恩得救的人,而这个恩典是耶稣以“神的生命”作为代价,白白地赐给我们的。假若我们羞于在众人面前“承认”我们的“恩主”,扪心自问——“应该吗”?

其次

基督徒在教会以外的公众场合实施祷告,传福音之类的属灵活动,是在见证基督。对此,神看得一清二楚,而且将出手帮助我们。

圣经说:“耶和华的眼目遍察全地,要显大能帮助向他心存诚实的人。”(代下16:9)

假如,我们因为见证基督而胆怯时,眼目向“上”看,神必调遣“天上的力量”保护我们。

再者

基督徒在教会以外的公众场合祷告,传福音,可能要受到逼迫。但,他们并没有“白受”逼迫。

耶稣说:“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,因为天国是他们的。人若因我辱骂你们,逼迫你们,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,你们就有福了。应当欢喜快乐,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。在你们以前的先知,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。”(太5:10-12)

假如我们为主的缘故,受到嘲笑,讥讽,甚至更为严重的逼迫,想想耶稣说的话,我们遭受逼迫,是神赐予我们得赏赐的机会。

惟愿,我们在教会以外的公众场合实施祷告,读圣经,唱诗歌等属灵活动时,不躲藏,不回避,勇敢地见证基督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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